招聘简章

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,工厂拟招聘一定数量的工程技术、财会、英语等专业人员,有关招聘事宜如下:

一、招聘岗位、数量和专业要求

招聘为定岗招聘,全部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,专业要求为机械制造、电气、会计、英语、计算机、中文等,具体要求如下:

 

序号

  

性别

学历要求

招聘人数

备注

1

机械设计与制造工程

不限

本科

15

 

2

电气工程

不限

本科

3

 

3

财会与审计

21 

专科以上

3

     

4

英语专业

本科(专业英语八级)

2

或工科类英语六级

5

计算机网络工程

本科

1

 

6

  中文(文秘)专业

本科

2

 

 

26

 

二、应聘人员素质要求

1、拥护党的方针、政策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无不良记录;

2、身体健康,相貌端正,年龄在27周岁以下(1984930日以后出生);

3、有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以上学历,所学专业为应聘岗位所要求专业或相近专业,学习成绩优良,党员、院校学生会任职或班干部、三好学生及英语六级以上者优先录用;

4、工厂职工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。

三、招聘程序

(一)报名与资格审查

1、应聘者于1215日之前,携带本人学历证书原件、能证明个人能力和素质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工厂人力资源部报名。

2、由工厂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,对学历证书进行网络查询。

(二)考试

1、笔试

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要求,以专业基础知识为考试内容,综合试卷一份,闭卷考试(考试时间另行通知)。在应聘人数少于预先录用人数时,取消笔试程序。

2、面试

应聘者通过考试,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要求,以问卷形式进行面试。面试分三级进行:第一级为人力资源部门面试;第二级为应聘业务部门面试;第三级为分管厂领导面试,面试实行逐级淘汰的办法,最后一级确定面试成绩(面试时间另行通知)。

3、考试成绩计算方法

笔试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,从高分到低分排序。

(三)体检与录用

1、通过考试后,应聘人员进行体格检查,未通过体格检查的不予录用。

2、应聘人数少于预先录用人数,预审、考试及体检未通过者仍不予录用。

3、对招聘录用过程进行公示。

(四)聘用及待遇

经公示无异议的,试用3个月,试用期满合格,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,签订劳动合同,享受五险一金及其他福利待遇。

新聘大学生第一年见习期工资:本科1400元、专科1000元,一年后根据其岗位确定工资、按绩效确定奖金,工资原则上不低于见习期工资。

 

联系单位:人力资源部

联系电话:0565-2350175235066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