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招聘简章 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,工厂拟招聘一定数量的工程技术、财会、英语等专业人员,有关招聘事宜如下: 一、招聘岗位、数量和专业要求 招聘为定岗招聘,全部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,专业要求为机械制造、电气、会计、英语、计算机、中文等,具体要求如下:
二、应聘人员素质要求 1、拥护党的方针、政策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无不良记录; 2、身体健康,相貌端正,年龄在27周岁以下(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); 3、有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以上学历,所学专业为应聘岗位所要求专业或相近专业,学习成绩优良,党员、院校学生会任职或班干部、三好学生及英语六级以上者优先录用; 4、工厂职工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。 三、招聘程序 (一)报名与资格审查 1、应聘者于12月15日之前,携带本人学历证书原件、能证明个人能力和素质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工厂人力资源部报名。 2、由工厂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,对学历证书进行网络查询。 (二)考试 1、笔试 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要求,以专业基础知识为考试内容,综合试卷一份,闭卷考试(考试时间另行通知)。在应聘人数少于预先录用人数时,取消笔试程序。 2、面试 应聘者通过考试,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要求,以问卷形式进行面试。面试分三级进行:第一级为人力资源部门面试;第二级为应聘业务部门面试;第三级为分管厂领导面试,面试实行逐级淘汰的办法,最后一级确定面试成绩(面试时间另行通知)。 3、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与面试成绩按6:4的比例合成,从高分到低分排序。 (三)体检与录用 1、通过考试后,应聘人员进行体格检查,未通过体格检查的不予录用。 2、应聘人数少于预先录用人数,预审、考试及体检未通过者仍不予录用。 3、对招聘录用过程进行公示。 (四)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,试用3个月,试用期满合格,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,签订劳动合同,享受五险一金及其他福利待遇。 新聘大学生第一年见习期工资:本科1400元、专科1000元,一年后根据其岗位确定工资、按绩效确定奖金,工资原则上不低于见习期工资。
联系单位: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:0565-2350175;2350665
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